2015-09-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国家标准委(SAC)于2015年8月20日发布"关于对《智慧城市 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 第1部分:总体框架》等11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智慧城市方面的标准如下:
1)智慧城市 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 第1部分:总体框架;
2)智慧城市 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 第2部分:分项评价指标制定总体要求;
3)智慧城市 跨系统信息交互 第1部分:总体框架;
4)智慧城市 跨系统信息交互 第2部分:技术要求及测试规范;
5)智慧城市 跨系统信息交互 第3部分:接口协议及测试规范;
6)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3部分:数据采集规范;
7)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4部分:开放共享要求;
8)智慧城市 城市运营中心 第1部分:指挥中心建设框架及要求;
9)智慧城市 智慧医疗 第2部分:移动健康;
10)智慧城市 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基本规定 ;
11)智慧城市 时空信息基础设施:评价指标体系 。
1)智慧城市 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 第1部分:总体框架;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城智慧(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归口单位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目的意义为适应智慧城市国内、国际快速发展,信息技术集成应用,政策、制度与标准协调推进,互联互通需求迫切等发展形势,解决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各地区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国家已开展了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工作,其中涉及通用性指标及分领域指标研制工作,为了协调统一各类指标的研制工作,急需在国家层面提出《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为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各分项制订提供统一依据和参考。该项工作由20余个部委形成的“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际协调工作组”指导,由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组织专家和行业代表共同研究制定,认真落实《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号),提出智慧城市评价的工作总则和总体框架,为指导和推进我国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具体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和准则。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立原则、框架模型、总体框架和评价指标及评价要素。本标准规定了能力类、成效类等9个一级分类,36个二级分类的指标体系,制定了指标体系框架确定的原则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智慧城市整体规划及项目建设的评价,本标准是评估智慧城市建设现实水平、指导智慧城市未来规划的依据。
国内外情况目前,ISO、IEC、ITU都成立了专门的智慧城市标准化研究组开展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包括标准制定、差距分析、需求分析、相互合作、统一智慧城市模型等,我国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开展了分领域的评价指标研究工作。因此本标准将联合已经开展有关工作的各部门、多个城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科研机构等各方力量来共同研究和制定。
2)智慧城市 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 第2部分:分项评价指标制定总体要求;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城智慧(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归口单位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目的意义为适应智慧城市国内、国际快速发展,信息技术集成应用,政策、制度与标准协调推进,互联互通需求迫切等发展形势,解决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各地区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国家已开展了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工作,其中涉及通用性指标及分领域指标研制工作,为了协调统一各类指标的研制工作,急需在国家层面提出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分项制订的总体要求,为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各分项制订提供统一依据和参考。该项工作由20余个部委形成的“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际协调工作组”指导,由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组织专家和行业代表共同研究制定,认真落实《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号),提出,为指导和推进我国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具体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和准则,以引导和推动各地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特定领域智慧应用的规划和建设。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分项设立原则、分项设立要求以及分项编写格式要求。用以指导和规范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各分项的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智慧城市整体规划及项目建设的评价,本标准是评估智慧城市建设现实水平、指导智慧城市未来规划的依据。
国内外情况目前,ISO、IEC、ITU都成立了专门的智慧城市标准化研究组开展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包括标准制定、差距分析、需求分析、相互合作、统一智慧城市模型等,我国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开展了分领域的评价指标研究工作。因此本标准将联合已经开展有关工作的各部门、多个城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科研机构等各方力量来共同研究和制定。
3)智慧城市 跨系统信息交互 第1部分:总体框架;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江苏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等
上报单位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目的意义智慧城市利用物联网等ICT技术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解决城市化过程中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安全等问题。但是在智慧城市信息交互过程中,各行业系统、公共支撑平台以及城市运行和指挥中心采用的接口标准、消息格式及信息交互功能和技术要求还没有实现标准化。这种情况严重阻碍了智慧城市相关功能的使用、模块集成以及互联互通。通过对以上内容的标准化,可以填补相关领域的空白,为智慧城市的发展和应用提供支撑。 智慧城市跨系统信息交互是保障智慧城市运行、完成服务功能的重要基础。智慧城市跨系统信息交互以公共支撑平台为中心,通过各行业系统(行业系统中有行业数据库)及基础数据库的接口获得数据,并面向政府、企业、市民提供城市级基础性数据、以及需要公开和共享数据的统一接入和访问,也可以为各类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所需的共性服务,如信息资源共享、数据交换、数据挖掘分析、业务访问、业务集成、安全可信和系统管理等;同时它也为应用系统的开发、部署和运行提供环境。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本标准为系列标准的第1部分,主要研究内容包括: 1)智慧城市跨系统信息交互模型 2)智慧城市跨系统信息交互场景分析 2)智慧城市跨系统信息交互流程 智慧城市信息交互场景、交互流程,具体涉及公共支撑平台和基础数据库、行业系统、智慧城市智能终端、智慧城市应用系统之间信息交互。
国内外情况1、 国内外对该技术研究情况简要说明:智慧城市已经成为全球城市发展关注的焦点。2013年以来,智慧城市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共同的工作热点。国际电信联盟(ITU-T)的环境和气候变化研究组于2月成立了“可持续发展智慧城市焦点组”(ITU-T/SG 5/FG SSC),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于6月成立了 “智慧城市系统评估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9月在技术管理理事会(TMB)下成立了智慧城市任务组,信息技术国际标准组织(ISO/IEC JTC1)将于11月全会中成立智慧城市研究组。我国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统筹指导下,已启动了智慧城市标准体系研究和关键国家标准制定。2013年,863高科技计划“智慧城市(二期)”项目立项研究城市多模式数据系统互联技术与支撑环境,相关研究将进一步加强。2013年CCSA发布了“智慧城市总体框架及技术要求”的标准,给出了智慧城市信息交互的概念。 2、 项目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程度的考虑: 无 3、 与国内相关标准间的关系:智慧城市涉及物联网、互联网、宽带接入、无线通信等许多技术领域,本标准将以上述已经制定的通信和信息化相关标准为基础,结合智慧城市的特殊应用需求制定。 4、 指出是否发现有知识产权的问题; 无
4)智慧城市 跨系统信息交互 第2部分:技术要求及测试规范;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江苏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等
上报单位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目的意义智慧城市利用物联网等ICT技术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解决城市化过程中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安全等问题。但是在智慧城市信息交互过程中,各行业系统、公共支撑平台以及城市运行和指挥中心采用的接口标准、消息格式及信息交互功能和技术要求还没有实现标准化。这种情况严重阻碍了智慧城市相关功能的使用、模块集成以及互联互通。通过对以上内容的标准化,可以填补相关领域的空白,为智慧城市的发展和应用提供支撑。 智慧城市跨系统信息交互是保障智慧城市运行、完成服务功能的重要基础。智慧城市跨系统信息交互以公共支撑平台为中心,通过各行业系统(行业系统中有行业数据库)及基础数据库的接口获得数据,并面向政府、企业、市民提供城市级基础性数据、以及需要公开和共享数据的统一接入和访问,也可以为各类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所需的共性服务,如信息资源共享、数据交换、数据挖掘分析、业务访问、业务集成、安全可信和系统管理等;同时它也为应用系统的开发、部署和运行提供环境。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本标准为系列标准的第2部分,主要研究内容包括: 1)智慧城市跨系统信息交互技术要求 具体涉及公共支撑平台和基础数据库、行业系统、智慧城市智能终端、智慧城市应用系统之间信息交互。包括:标准化的信息格式和交互接口、信息交互的认证鉴权机制、对事件的分级操作流程、对信息交互出错的处理机制等。 2)智慧城市跨系统信息交互测试规范 根据技术要求设计测试用例,制定测试规范。
国内外情况1、 国内外对该技术研究情况简要说明:智慧城市已经成为全球城市发展关注的焦点。2013年以来,智慧城市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共同的工作热点。国际电信联盟(ITU-T)的环境和气候变化研究组于2月成立了“可持续发展智慧城市焦点组”(ITU-T/SG 5/FG SSC),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于6月成立了 “智慧城市系统评估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9月在技术管理理事会(TMB)下成立了智慧城市任务组,信息技术国际标准组织(ISO/IEC JTC1)将于11月全会中成立智慧城市研究组。我国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统筹指导下,已启动了智慧城市标准体系研究和关键国家标准制定。2013年,863高科技计划“智慧城市(二期)”项目立项研究城市多模式数据系统互联技术与支撑环境,相关研究将进一步加强。2013年CCSA发布了“智慧城市总体框架及技术要求”的标准,给出了智慧城市信息交互的概念。 2、 项目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程度的考虑: 无 3、 与国内相关标准间的关系:智慧城市涉及物联网、互联网、宽带接入、无线通信等许多技术领域,本标准将以上述已经制定的通信和信息化相关标准为基础,结合智慧城市的特殊应用需求制定。 4、 指出是否发现有知识产权的问题; 无
5)智慧城市 跨系统信息交互 第3部分:接口协议及测试规范;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江苏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等
上报单位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目的意义智慧城市利用物联网等ICT技术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解决城市化过程中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安全等问题。但是在智慧城市信息交互过程中,各行业系统、公共支撑平台以及城市运行和指挥中心采用的接口标准、消息格式及信息交互功能和技术要求还没有实现标准化。这种情况严重阻碍了智慧城市相关功能的使用、模块集成以及互联互通。通过对以上内容的标准化,可以填补相关领域的空白,为智慧城市的发展和应用提供支撑。 智慧城市跨系统信息交互是保障智慧城市运行、完成服务功能的重要基础。智慧城市跨系统信息交互以公共支撑平台为中心,通过各行业系统(行业系统中有行业数据库)及基础数据库的接口获得数据,并面向政府、企业、市民提供城市级基础性数据、以及需要公开和共享数据的统一接入和访问,也可以为各类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所需的共性服务,如信息资源共享、数据交换、数据挖掘分析、业务访问、业务集成、安全可信和系统管理等;同时它也为应用系统的开发、部署和运行提供环境。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本标准为系列标准的第3部分,主要研究内容包括: 1)智慧城市跨系统信息交互接口分类及协议 具体涉及公共支撑平台和基础数据库、行业系统、智慧城市智能终端、智慧城市应用系统之间信息交互的接口。根据不同接口类型设计交互协议。 2)智慧城市跨系统信息交互接口协议测试规范 根据接口协议设计测试案例,制定测试规范
国内外情况1、 国内外对该技术研究情况简要说明:智慧城市已经成为全球城市发展关注的焦点。2013年以来,智慧城市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共同的工作热点。国际电信联盟(ITU-T)的环境和气候变化研究组于2月成立了“可持续发展智慧城市焦点组”(ITU-T/SG 5/FG SSC),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于6月成立了 “智慧城市系统评估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9月在技术管理理事会(TMB)下成立了智慧城市任务组,信息技术国际标准组织(ISO/IEC JTC1)将于11月全会中成立智慧城市研究组。我国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统筹指导下,已启动了智慧城市标准体系研究和关键国家标准制定。2013年,863高科技计划“智慧城市(二期)”项目立项研究城市多模式数据系统互联技术与支撑环境,相关研究将进一步加强。2013年CCSA发布了“智慧城市总体框架及技术要求”的标准,给出了智慧城市信息交互的概念。 2、 项目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程度的考虑: 无 3、 与国内相关标准间的关系:智慧城市涉及物联网、互联网、宽带接入、无线通信等许多技术领域,本标准将以上述已经制定的通信和信息化相关标准为基础,结合智慧城市的特殊应用需求制定。 4、 指出是否发现有知识产权的问题; 无
6)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3部分:数据采集规范;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城智慧(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天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厦门精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道迩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信息安全中心、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日立(中国)有限公司、
上报单位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目的意义目前,城市建设和研究都处在一个新的阶段。城市规划在这种高速发展的进程中,产生和积累了大量的不同来源和不同尺度的城市数据信息资源,城市的数据有高度融合的需求。数据获取是融合的源头,数据获取从社区百姓的生活、城市的法人、城市地下互联网的建设、城市的地理信息等收集数据,这些收集的数据在我们现实的很多应用当中。为了在不同应用中利用和共享获取的数据,需要对获取的数据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数据格式和内容。统一标准的数据才能将这些数据融合起来,使深层次的、基于城市规划数据的辅助决策能够得到有效实施,是实现智慧城市的基础。 本标准规定了智慧城市地上地下一体化数据获取技术模型、获取的数据内容及其相关的比例尺、坐标系、格式、编码、表现形式、更新要求。规定了这些数据类型获取的具体方式、技术手段及其组合,对于数据获取方式及其技术手段提出规范,成果内容形式、质量控制。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数据获取规范包括数据分类,数据采集、数据编码等。 规定了地上地下一体化空间数据获取内容和相关的坐标、格式、编码、形式、更新要求等,并对不同类型的技术手段及组合提出规范、内容、质量控制要求。
国内外情况作为IT产业的最新演进成果,城市的数据已成为一系列可能改变未来生活和企业发展技术的基石,成为影响城市、企业管理决策的关键。而随着中国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基于大数据应用为基础的智慧城市建设将决定着未来城市化建设的质量。大数据作为建设智慧城市的重要信息技术手段,将越来越发挥其重要的支撑作用。
7)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4部分:开放共享要求;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江苏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
上报单位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目的意义智慧城市发展关键是跨系统的互联协作和共享,根据国家信息消费指导意见“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将是重要方向,对我国整个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开发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的关键点和目标。 通过制定此标准,目的在于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中各行业间的深层次融合,打破行业壁垒,促进信息的跨行业、跨领域流动,解决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信息孤岛问题,提出各行业信息共享原则,制定信息开放共享中的技术标准,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指导,以推动我国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在智慧城市建设中,需要将各行业数据进行融合和共享,并汇总到指挥监控中心。由于缺乏统筹规划,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条块分割情况较为普遍,导致系统间相互隔绝、无法进行顺畅的信息交流,信息难以共享,甚至出现信息孤岛问题。为了进一步推动智慧城市发展,破除行业壁垒,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实现城市内、城市间各行业的深度融合、建设高度智能的智慧城市目标,我国急需一套完整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智慧城市数据融合标准。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主要内容包括: 1)智慧城市数据融合开放与共享的意义及内涵 2)智慧城市数据融合开放与共享业务需求 3)开放共享技术要求 4)智慧城市数据融合开放与共享安全保障 5)开放共享评测
国内外情况国内外基于智慧城市的数据开放共享技术研究不多,跨行业数据共享标准还未见研制,智慧城市数据融合开放共享标准更是无人提及。不过,行业内信息共享标准化研究已有一些研究成果,特别是医疗、政务等领域。而信息共享中类似于数据挖掘或者数据模糊化处理等技术,国内外科学家已有一定研究。 本标准不存在对应的国际或者国外先进标准。 国内不存在相关标准,并且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8)智慧城市 城市运营中心 第1部分:指挥中心建设框架及要求;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城智慧(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国家信息安全中心、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上报单位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目的意义优化城市层面的各种操作,实现实时指挥和监控 城市运营指挥中心是将城市作为单一的系统来进行查看和管理,为城市管理者提供实时及历史视图,以便可以优化城市各层面的操作。 ? 可视化 提供易于使用且基于Web的一站式服务门户网站,可实时了解城市信息、突发事件及整体情况。 ? 信息收集和数据挖掘 传送到指挥中心的信息会被城市管理者收集和管理,并进行分析和监控,最终产生各种报告,为城市的运行和决策提供依据。 ? 城市管理 城市运营指挥中心综合各种信息,通过网关对城市各分支系统进行指挥和监控,如交通运行管理系统、水资源管理系统等。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本标准智慧城市 城市运营中心由以下部分组成: 1 范围 2 整体框架 2.1 整体业务框架 2.2 整体技术框架 2.3 标准规范制度建设 2.4 运营管理系统建设标准 2.4.1 城市信息展示功能要求 2.4.2 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功能要求 2.4.3 数据分析系统功能要求 2.4.4 基础管理系统功能要求 2.5 应用接口管理系统建设标准
9)智慧城市 智慧医疗 第2部分:移动健康;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数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等
上报单位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目的意义移动健康(Mobile Health 或mHealth)广泛应用于医疗健康领域,移动健康通过移动通信技术改善普通大众的医疗和保健条件。移动健康的应用场景多种多样,服务提供商对于移动健康的理解以及业务提供方式也不尽相同,当前移动健康业务形态和实现方式各不相同,使得在移动健康产业中实现业务互通及应用整合存在很大的困难。对移动健康在业务、网络、设备、安全等方面的需求进行规范,有助于移动健康架构设计和系统地实现。本标准研究的移动健康是指运用移动通信技术向个人、家庭和社区提供健康服务的一种应用模式,有别于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本标准是系列标准第2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1)移动健康需求分析 基于移动终端提供的各种健康服务,分析设备、业务能力、安全和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并进行规范。 2)移动健康技术要求 确定移动健康的基本架构,定义架构中各功能实体、相关接口以及功能实体之间的流程。包括设备、业务能力、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国内外情况1. 国内外对该技术研究情况简要说明: 目前GSMA提出了mhealth的需求及架构,可以作为本项目的参考内容。康体佳健康联盟(Continua Health Alliance)提供的通用“健康器械配置文件”方法可以实现跨平台的设备连接,获其认证的终端产品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 项目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程度的考虑: ITU IoT-GSI中的EHM Y.Reqts给出了健康监测的基本分类和框架,可作为本项目的参考。 3. 与国内相关标准间的关系: CCSA TC10协会标准《基于物联网的电子健康监测系统框架及技术要求》重点是从业务的角度出发提出电子健康监测业务的需求和框架,本项目主要从移动终端的应用角度出发,提出对现有网络架构和设备功能的增强改进,两者的侧重点不同。 4. 指出是否发现有知识产权的问题:无。
10)智慧城市 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基本规定 ;
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起草单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上报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归口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目的意义《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信息网络宽带化、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管理精细化。为此,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发展智慧城市”。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 因此,本标准的制定对更好的明晰智慧城市条件下时空信息云平台在数据、功能、接口、服务等方面的要求,指导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升级转型为时空信息云平台,支撑整个智慧城市的建设与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建立的时空信息基础设施,是城市信息化不可或缺的、基础性的、根本性的信息资源,发展建设法定的、统一的时空基准,整合人口、法人、经济、社会、文化等信息内容,是城市信息化的必然要求,是智慧城市的时空基准。 根据“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号)的文件精神,以及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际协调工作组的任务分工,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负责构建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为各部门提供时空基准服务。 信息整合,标准先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应开展时空信息基础设施标准体系的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推动智慧城市健康发展。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该标准用于明晰智慧城市时空信息基础设施的定义与构成,促进时空信息资源在智慧城市条件下的整合利用和服务,从而全面支撑智慧城市的建设与运行,加快各部门基于时空基准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其建设重点包括时空信息云平台和时空大数据中心。 标准内容包括时空信息基础设施的定义、相互联系、构成,以及时空信息大数据和时空信息云平台的基本内容,并对服务系统和支撑环境提出了原则要求。
国内外情况1、智慧城市建设是当前国内外信息化的研究的热点,全球都在积极探索智慧城市的建立思路与建设理念,但是在基于时空信息为基底的智慧城市框架建设、以及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方面,仍旧缺乏相关的内容与方法。 2、标准方面。目前,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期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已经相继出台了系列标准,随着科技不断进步和应用需求快速变化,特别是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对地理空间框架又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完善提升,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发展为智慧城市的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并着重建设时空信息云平台。但在智慧城市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评价方面,还缺乏相应的理念、思路、方法等的基本规定。
11)智慧城市 时空信息基础设施:评价指标体系 。
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起草单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上报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归口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目的意义《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信息网络宽带化、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管理精细化。为此,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发展智慧城市”。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 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建立的时空信息基础设施,是城市信息化不可或缺的、基础性的、根本性的信息资源,发展建设法定的、统一的时空基准,整合人口、法人、经济、社会、文化等信息内容,是城市信息化的必然要求,是智慧城市的时空基准。 根据“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号)的文件精神,以及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际协调工作组的任务分工,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负责构建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为各部门提供时空基准服务。 信息整合,标准先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应开展时空信息基础设施标准体系的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推动智慧城市健康发展。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该标准用于评估城市在开展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智能化能力的保障水平及建设带来的实际成效,为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提供依据,引导和推动城市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 标准内容包括评价指标总体框架、基本内容、数据来源、权重计算、使用说明等。
国内外情况1、智慧城市建设是当前国内外信息化的研究的热点,全球都在积极探索智慧城市的建立思路与建设理念,但是在基于时空信息为基底的智慧城市框架建设、以及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方面,仍旧缺乏相关的内容与方法。 2、标准方面。目前,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期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已经相继出台了系列标准,随着科技不断进步和应用需求快速变化,特别是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对地理空间框架又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完善提升,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发展为智慧城市的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并着重建设时空信息云平台。但在智慧城市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评价方面,还缺乏相应的理念、思路、方法等的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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